太湖县兴牧肉鸡产业联合体章程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由 安 徽 兴 牧 畜 禽 有 限 公 司 、太湖县祥和禽 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太湖县富山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太湖县黄国兵家庭农场、太湖县周北中家庭农场、太湖县张长根家庭农场、太湖县汪满云家庭农场、太湖县汪闯华家庭农场、太湖县吕引华家庭农场、太湖县查如海家庭农场、太湖县刘振水家庭农场、太湖县大石乡裕兴 养殖场、太湖县茗南结华生态家禽 养殖家庭农场等单位和个人共同协商,作为初始成员单位成立太湖县兴 牧 肉鸡产业化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 第 二条 为维护联合体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联合体的组织和行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 关法律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三条 本联合体于 2 0 1 5 年 1 2 月 1 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本联合体名称:太湖县兴 牧 肉鸡产业化联合体。本联合体住所:太湖县新城太望路(安 徽 兴 牧 公 司 办公 大楼内)。 第 四条 联合体的经营宗旨: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以肉鸡养殖业为基础,以安 徽 兴 牧 畜 禽 有 限 公 司 为龙头,积极推进肉鸡产业化经营的进程,优化资源配置,互连互通,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增强联合体成员抗风险能力,保障联合体资产的增值增效。 第 五 条 本 联 合 体 业 务 范 围 : 肉 鸡 育 种 、孵化、养殖、销售、饲料加工、肉 鸡 初加工、电子商务 、物流配送、技术信息、运输等。 第 六 条 本 联 合 体 由种 植、养殖、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与肉 鸡 养殖关联 的企业 、合 作社、家庭农场组成,作为社会团体 成立。 第 二 章 成 员 资 格 第 七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 联 合 体 业 务 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事业 单位或社会组织,承认并遵守本 章程,履行本 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 联 合 体 成员。 第 八条 加入本 联 合 体 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 (二)经本 联 合 体 成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 九条 本 联 合 体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 联 合 体实行民主管理。 (二)享受本 联 合 体 提供的各项服务 ; (三)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