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3号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号)精神,经与省环保局协商同意,现将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四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二、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2、13日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5月12日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5月13日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三、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28日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
报考人员须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资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
申请免考两个科目的报考人还须提供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人事、环保部门共同负责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各市务必于2007年3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