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指导意见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等文件精神,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保证学生毕业前有不少于半
以上顶岗实习的要求,根据《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确保2009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完成,结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学院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就2009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2009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毕业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监控和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组长:管军副组长:包立军成员:聂卫东、李勇、何代菊、胡春健、孔雪燕、李勋华、蒋世军各系(部)成立2009级学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含辅导员和企业指导教师),负责本系(部)毕业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领导
二、时间安排毕业实习为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与毕业实习同步进行,教学时间为17周(其中前期准备1周)
具体安排见下表:时间任务负责部门/负责人备注2011
28前前期准备实践教学中心各系(部)制定方案、实习动员、发放实习材料2012
10学生实习各系(部)、指导教师同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2012
10实习学生返校各系(部)、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收集毕业实习材料、成绩评定、上交系(部)材料2012
15实习工作总结、毕业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各系(部)、指导教师毕业答辩由各系(部)自行安排2012
21实习成绩审查、材料上报、归档、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各系(部)、实践教学中心、各有关部门12012
22毕业典礼暂定2012
23毕业生离校三、具体要求1.前期准备各系(部)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