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为落实好《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牛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高规模牛场的综合生产水平、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我县牛场的生产现状与建设经验,特制定本规范。―、审查备案、饲养肉牛头以上的养殖户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以下简称牛场)需向当地畜牧兽医站申请备案,经畜牧兽医站和乡镇政府加注意见后报县畜牧兽医局。、申请经县畜牧兽医局初审合格后,由包片技术人员到建场所在地审查场址选择是否合理。在合理的情况下对肉牛养殖场进行规范设计。、在备案牛场现场条件审查时,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包片技术人员要重点审查周边土地消纳粪便能力、附近已有养殖场数量及规模、牛场对粪便处理利用方式等,合理布局和控制养殖场数量和出栏量。、养殖户新建牛场之前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查备案。二、场址选择、牛场选址应选择在各级政府规划的禁养区以外。禁止在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古建筑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区、工业等公害污染严重环境区建场。新建牛场应在高速公路一公里以外选址建场。、牛场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体现节约用地原则,尽量选用不宜耕作土地,并为扩大生精心整理产预留空间。、牛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要远离交通干道。牛场与居民点、工厂、学校、商业区、其他养殖场、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保持一定距离。牛场场址选择应距一级以上等级公路米以上,距二级公路米以上,距二级以下等级公路米以上,距集中人以上的居民点和工厂米以上,距其他年出栏肉牛头以下头以上养殖场米以上,距年出栏肉牛头以上养殖场米以上,距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米以上。、牛场场址应选择在城镇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避免气味、废水及粪肥堆置而影响居民区生活环境。、牛场应选择地势干燥、排水良好、空气流畅、非污染区域,并且要避开城镇和村民居住区的水源地。地面应相对平坦,坡度不宜过大,不宜建在低凹、风口处。、牛场进出口道路畅通,水、电供应有保障。水源丰富、水质良好,电力应充足、可靠。三、配套设施、牛场建筑设施按管理区(生活区)、生产区和隔离区三个功能区布局,各功能区界限分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