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心理危机干预制度9 篇 幼儿园心理危机干预制度1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幼儿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由副园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幼儿园心理健康指导老师、全体班长、等全体成员组成
二、组织职责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预防和监控幼儿园可能诱发幼儿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 (二)收集并上报幼儿园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幼儿的信息; (三)对幼儿园幼儿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初步干预; (四)及时向幼儿园保健室咨询寻求帮助并向幼儿园领导通报情况
二、相关制度保障 (一)培训制度
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应该有计划地对班长、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他们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
(二)报告制度
班长一旦发现同学出现心理危机事件,应立即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保健室和园方报告
(三)备案制度
对所有存在潜在危险的幼儿进行备案,包括:接待咨询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心理问题幼儿、因心理障碍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等幼儿、受到重大违纪处分或违法等处理的幼儿、有过自杀经历的幼儿(含未遂)等;各专业应对这些同学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都应 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透露幼儿的相关信息
心理对备案资料要保密,未经幼儿园“领导小组”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借阅; (五)保障制度
幼儿园“领导小组”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中应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支持、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保障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预警机制 心理危机干预重在对幼儿的心理危机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
心理危机预警是实施危机干预的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