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3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总体说明:一、本细则适用于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民营中医医院参照执行。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600 分)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30 分)评审指标评审方法评审细则分值1.2 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 (10 分)1.2.6医院对中医药特色指标(包括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比例、 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等)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考核、分析。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 访谈相关人员2 名。未定期进行考核、 分析, 不得分; 分析不具体, 扣 1 分;结果未应用, 或无改进效果, 扣 0.5 分;人员不知晓, 每人扣 0.2 分。2 2 第二章队伍建设( 85 分)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分细则分值2.1. 中医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5 分)2.1.3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60%。查阅评审周期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每低于标准1 个百分点,扣1 分。5 2.1.7医院院领导和医务、 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过省级以上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院长应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科主任经过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查阅评审周期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院长不符合要求,扣2 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要求,每人扣1 分。4 2.2 有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措施, 并认真组织实施。(15 分)2.2.1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在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有相关内容。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1 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无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或效果不显著(如无国家级、省级名中医,专科带头人影响力不够,专(学)科带头人、中青年专(学)科骨干等各级人才队伍梯队结构不合理现象未得到改善等),扣2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 (最少每项扣1 分)。3 2.2.2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中有优化中医药人员结构、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