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空气、物表与医务人员手卫生学监测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 2012 年 8 月 1 日实施)及《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特制定我院环境卫生学监测方法与结果判断标准,请遵照执行。一、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1.监测科室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2.监测频率(1)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2)洁净手术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3)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检测。3.采样时间(1)采用 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洁净系统自净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2)非 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在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3)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采样。4.监测方法(1)洁净手术室及其他洁净用房可选择沉降法或浮游菌法,参照GB50333 要求进行监测。浮游菌法可选择六级撞击式空气采样器或其他经验证的空气采样器。监测时将采样器置于室内中央0.8m~ 1.5m 高度,按采样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每次采样时间不应超过30min 。房间面积> 10 m2 者,每增加10 m2 增设一个采样点;(2)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采用沉降法:室内面积≤30 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应距墙壁 1m 处;室内面积>30 m2,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1m 处。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 Φ 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 1.5m;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3)平皿暴露时间:①层流洁净手术室或场所暴露30min ;②非洁净手术室、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监护病房、器官移植病房、血液病病区、烧伤病房等感染高风险部门暴露15min ;③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 、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暴露5min。(4)将送检平皿置36℃± 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若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5.结果计算(1)沉降法按平均每皿的菌落数报告:cfu/(皿.暴露时间) ;(2)浮游菌法计算公式:空气中菌落总数(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