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屠宰各工序的操作规程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生猪屠宰加工厂(场)。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括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2694 -90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猪屠体 pig body,猪屠宰、放血后的躯体。3.2 猪胴体 pig carcass 生猪屠宰、放血后,去毛、头、蹄、尾、内脏的躯体3.3 片猪肉 half carcass 沿背脊正中线,将猪胴体劈成两分体。3.4 内脏 offals 猪脏腑内的心、肝、肺、脾、胃、肠、肾等。3. 5 挑胸 breast splitting 用刀刺入放血口,沿胸部正中挑开胸骨。3.6雕圈 cutting Of around anus 沿肛门外围,将刀刺入雕成圆形。3.7描脊 cutting the middle line Of back fat 沿脊背正中线,用刀切开皮层、皮下脂肪。2 4 宰前要求4.1 待宰猪应来自非疫区,健康良好,并有兽医检验合格证书。4.2 待宰猪临宰前应停食静养 12 ~24h, 宰前3h 充分喂水。4.3 应将待宰猪喷淋干净,猪体表面不得有灰尘、污泥、粪便。4.4 送宰猪应经检验人员签发《宰前合格证》。送宰前通过屠宰通道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脚踢、棒打。5 屠宰操作规程及操作要求5.1 麻电致昏5.1.1 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5.1.2 麻电设备应配备安装电压表、电流表、调压器;按生猪品种和屠宰季节,适当调整电压和麻电时间。人工麻电器:电压为 70 ~90V ,电流 0.5~1.0A ,麻电时间 1~3s,盐水浓度5%。自动麻电器:电压不超过 90V ,电流应不大于 1.5A ,麻电时间 1~2s。5.1.3 使用人工麻电器应在其两端分别蘸盐水(防止电源短路),操作时在猪头颞颥区(俗称太阳穴)额骨与枕骨附近(猪眼与耳根交界处)进行麻电:将电极的一端揿在颞颥区,另一端揿在肩胛骨附近。5.1.4 猪被麻电后应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5.1.5 麻电后用链钩套住猪左后脚跗骨节,将其提升上轨道(套脚提升)。5.2 刺杀放血5.2.1 从麻电致昏至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刀口长度约 5cm 。沥血时间不得少于 5min 。5.2.2 刺杀时操作人员一手抓住猪前脚,另一手握刀,刀尖向上,刀锋向前,对准第一肋骨咽喉正中偏右o .5~1cm 处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