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研发费用的税会及高新认定差异主讲老师常盼盼一、研究开发费用界定的税会差异(一)会计上对研究开发费用的界定1.费用的定义费用, 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2.费用的确认条件费用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费用定义外,还应当满足严格的条件,即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 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因此,费用的确认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出企业;(2)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3)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由此可见,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只要满足费用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就可以按照费用进行会计处理。(二)税法上对研究开发费用的界定税法上, 没有对研究开发费用的明确定义,但是有很多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相关方面的规定,我们通过这些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规定,来分析研究开发费用界定的税会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时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 号)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 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摊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 2008〕116 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 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 产品(服务) 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 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