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 南 市 卫 生 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济人社发【2010】131号 关于2011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2010]18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 2011 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专业设置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 301至 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为 102、202、367)、中医护 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为204、374)共65个专业的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 52个专业科目考试仍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其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是: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 21、22、28、29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是: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 21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 22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二)专业设置 自 2011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 1)增加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三)成绩管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2010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2011年度报考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2010年、2011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考试机构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社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