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学校“体育学科”公共体育教师 高级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指标及标准”课题组 2 一、遴选“指标体系”的指导思想 1、注重高校公共课程的教育目的和任务、教学性质和特点,建立适合对高校公共课程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 2、基于高校公共体育教学的目的和任务,遴选能够切实反映和全面评价高校公共体育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评价体系及评价指标; 3、强调大学公共体育的学科特点,对体育科学研究和业余运动训练等领域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特别突出者,在分类指标的权重上予以特别支持; 4、发挥高级职称评审的正确导向功能,建立的职称评审指标体系有利于引导高校公共体育教师围绕高校公共体育教育和教学的核心开展工作; 5、鼓励高校公共体育教师在完成本职教学工作的基础上,突出“一专多能”和个性化发展,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业余运动训练等工作; 二、确定“评分标准”的基本原则 1、学术性原则:高校高级职称评审应掌握相应的学术性要求,评价指标中以提高科研业绩的权重系数而体现; 2、权重分配原则:按教学质量、科研业绩、训练竞赛、荣誉奖励和社会影响五类指标确定相应的权重系数; 3、分值折算原则:以科研业绩分值为参照,对其它四类指标按 3 实现难度、投入时数、贡献程度和产生的社会影响分别进行折算; 4、成果限报原则:论文、论著、课题和训练竞赛,限报成果数量,鼓励出精品、出标志性成果; 5、可操作性原则:所有评价指标均可进行相对应的分值计算,其中对同一成果多人共享的分值分配作出了操作细则; 6、分类指导原则:对高等职业技术类院校教师,可以在评审时适当降低对其科研业绩的考核标准,以体现分类区别对待。 三、若干需要说明的问题 1、遴选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通过规范的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和会议讨论,并选择一定的样本量经过检验性评审,评审结果与高校公共体育教师职称评审改革方向和指导思想相吻合; 2、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是反映教师职业态度和职业素质的主要指标。因此,近三年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或教学效果评价不合格者,该项指标以零分计算; 3、运动训练取得业绩的教练员资格及身份认定相对复杂,原则上以各项体育竞赛秩序册和成绩册为依据,并经所在单位体育学院(系或部)和人事部门的认定; 4、著作、教材、课题、论文和成果奖,按相应的等级分别计算前 n 位完成者,作者越多,各等级作者的平均得分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