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项目额后的余额
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征收,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2000元
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2008年3月1日后)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2000元+2800元)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 1】A企业职工张某 2008年3月应发基本工资2000元,岗位补贴 600元,全勤奖励 400元,托儿费补助 60元
单位从其应付工资中扣缴按政府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共 200元,还扣交为其因物业管理纠纷而被物业公司索取的保安费100元,张某实收2700元,计算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 应纳税所得额 =2000+600+400-200-2000=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800×10%-25=55(元) 【例题 2】某企业一名外籍在华雇员詹姆斯 08年 3月取得工资 29000元,进取奖 3000元,其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解: 应纳个人所得税= (29000+3000-4800)×25%-1375=5425(元) 【例题 3】中国公民王某的 2008年 3月月工资 1500元,当月一次性取得上年奖金 8060元,王某3月份应缴个人所得税多少
解: 判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8060-(2000-1500)]÷12=630(元);查出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 25元 2、应缴个人所得税 =[8060-(2000-1500)]×10%-25=731(元) 【例题 4】李某 2010年 3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