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压力容器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低温压力容器标准,JB4732 都不划分低温与常温的温度界限
★低温管壳式换热器见 GB151-1999 附录 A★低温压力容器见 GB150
3-2011 附录 E(老版 150 为附录 C)•为什么低温压力容器需要关注:温度低,材料的韧性降低,会产生低温脆性破坏,而低温脆性破坏前应力远未到达材料的屈服极限(或许用应力),破坏时没有明显的征兆,所以低温压力容器的设计、选材、制造和检验等各个环节要求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低温压力容器的定义设计温度为 V—20°C(新标准 GB150-2011 第 3
15 条定义,老标准为 W—20C)的碳素钢、低合金钢、双相不锈钢和铁素体不锈钢制容器,以及设计温度低于-196C 的奥氏体不锈钢制容器
相关两个定义•最低设计金属温度(MDMT)GB150
1-2011 第 434d 条:在确定最低设计金属温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在运行过程中,大气环境低温条件对容器金属温度的影响
大气环境低温条件系指历年来月平均最低气温(指当月各天的最低气温值之和除以当月天数)的最低值
•低温低应力工况GB150
3-2011 附录 E 第 E1
4 条:低温低应力工况系指壳体或其受压元件的设计温度虽然低于-20°C,但设计应力(在该设计条件下,容器元件实际承受的最大一次总体薄膜和弯曲应力)小于或等于钢材标准常温屈服强度的 1/6,且不大于 50Mpa 时的工况
(注:一次应力为平衡压力与其他机械载荷所必须的法向应力或且应力)这个定义与老标准有差别,设计应力与环向应力的区别,用设计应力更严谨
新标准明确了在进行容器的“低温低应力工况”判定时,除了对壳体元件进行一次总体薄膜应力的核定外,还应对承受一次弯曲应力的容器元件进行考查,如平封头、管板、法兰等
•关于低温低应力工况下,选材按照设计温度加 50C(或者,加40C)的规定G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