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下足“四门功”争做“四种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搞清楚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只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过程中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本色
开启“学纪为先”之门,在“深学细悟、对标对表”上“下苦功”,争做学纪“带头人”
“识以领之,方能中鹄
”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作为党员干部,要把遵守纪律摆在首位,坚决服从党的组织和原则,任何时候都保持信仰不变、立场不移方向不偏,任何时候都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对党绝对忠诚
党员干部要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同频共振,用好榜样教育和警示教育这面“镜子”,以“案”促学,以“例”警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自觉接受党纪的规范和监督,用入党誓言约束自己,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于党,始终把党规党纪作为“压舱石”,做到“严于律己”,确保“心无杂念”
守护“知纪为要”之门,在“纪律意识、纪律要求”上“下硬功”,争做知纪“明白人”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必须在遵规守纪中践行“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作为党员干部,要严守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处理好自由与约束的关系,要在思想上上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