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老年消费现象调研报告与老年社会组织建设调查报告汇编老年消费现象调研报告一、老年消费主体“权益易损”现象的主要特征4 月份以来,该局组织人员对 349 件老年消费主体投诉案件调查分析,发现当前老年消费主体“权益易损”现象主要呈现“四个特性”。(一)投诉标的和对象具有“集中性”。一是投诉标的范围集中。去年以来,老年人消费投诉案件中 76.4%的投诉标的物品为保健品,11.2%为医疗器械,9.2%为药品,三种投诉标的物品案件共占总体投诉案件数量的 96.8%,其他标的物品投诉案件仅占总投诉数量的 4.2%。二是投诉对象集中。涉老消费投诉案件的被投诉主体 94.2%属于流动式无照经营主体,常以“关怀老人”、“健康义诊”等服务项目为名义,通过所谓的“免费讲座”、“健康座谈”等展销活动来向老年消费者推销质次价高商品。(二)投诉案件普遍具有“团体性”。老年消费者绝大多数属于退休人员或自行创业者,他们有充足的自由支配时间,相互之间沟通沟通信息较多,因此,在消费过程中具有较强的“跟风性”。这种“跟风”消费方式,很容易促使老年人形成“团体消费”。去年 10 月份,390 名退休人员集体以每瓶 3200 元高价团购某品牌保健品,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该类保健品成本价仅为 3 元每瓶。同时,老年人由于自由支配时间较多,更容易接受违法经营者拉拢参加“健康讲座”、“免费体验”等活动,为违规经营者兜售劣质商品提供了可乘之机。(三)侵权欺骗行为具有“同质性”。当前,违法经营者欺诈老年消费主体案件存在明显的手段“同质性”,绝大多数老年人被不法分子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体检’—查出问题—买‘药’(医疗器第 1 页 共 1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械)”的同一模式欺骗。该种欺骗手段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小利“设套”。违规经营者在广场、公园、小区等老年人聚集场所散发讲座传单和小礼品,诱骗老年人参加所谓的“健康讲座”;二是讲座“洗脑”。经营者聘请所谓的专家授课,夸大老年人常见疾病的危害程度,再经虚假“义诊”夸大危害结果,以蒙吓、诱惑等方式迫使老年人购买劣质商品;三是情感“营销”。以老年人为目标群体的经营者往往对老年人开展情感“营销”,在营销活动前期对老年人嘘寒问暖,耐心陪老年人聊天、谈心,组织老年人参加一些集体活动,甚至带他们外出郊游等,充分迎合老年人内心空虚、急需情感填充的心理,从而赢得老年人信任;(四)消费侵权事件具有“反复性”。违规经营者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