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P P 项目担保模式全梳理及 P P P 常见的四种融资方式 社会资本参与 P P P 项目的最大顾虑是什么?不是收益,而是风险,现实中解除这个顾虑的唯一方式是担保。P P P 项目大多具有融资规模大、合作期限长等特性,合作过程中存在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大多数社会资本希望通过设置相应的担保机制,防范并规避 P P P 项目全生命流程中存在的风险。本文将系统梳理 P P P项目常用的担保方式。 一、政府方担保 政府作为 P P P 项目重要的参与主体,对项目成败有着决定性的作用。现有 P P P 项目普遍面临着融资难的困境,主要原因是初始期的 P P P 项目的融资方式较为单一,多以债权融资为主,股权融资相对不足。传统的商业贷款是债权融资的主要模式,但商业银行对 P P P 项目的放贷流程、评审标准和担保要求与传统放贷无异,较为严格,对増信要求较高,但由于P P P 项目存量资产短缺,难以满足商业银行的抵押要求,需要政府给予对应的担保,弥补P P P 项目増信不足的缺口。同时政府担保显示出政府合作的诚意,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资本的参与顾虑,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现有的政府担保方式主要有承诺函、设定保底量、通过人大决议纳入预算、回购安排四类。 (一)承诺函 在 P P P 模式下,承诺函是把合同付款责任纳入预算的确认函,其内容主要是根据人大决议,承诺将项目融资本息(回购资金)纳入相应年度(或中长期)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可以看出,从严格意义上看,承诺的内容是“本息还款安排”的行为承诺,且是融资还款的现金流,并不是担保法上的保证,但具有融资増信作用。这种“承诺”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不是担保,只是种“强增信”。由于金融机构对政府信用的信任,即主体信仰,从而导致承诺函受到金融机构的大力认可。但随着贵州安顺、正定、安顺等地撤函事件的持续发酵,金融机构对承诺函的法律效应可能需要重新论证和审视。(分段,运用举例) (二)设定保底量 P P P 项目的回报机制有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三种,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中均涉及财政支出责任,政府通常会依据项目的可用性、使用量和绩效中的一个或多个要素的组合向项目公司付费。为了保障社会资本参与时获得合理的最低收益,政府会设立保底量,在项目合同中承诺,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当公共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低于一定的标准时,政府会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相应的补贴。 如财政部第二批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