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电投集团公司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现场各类标识的管理职能及制作标准。 本规范中“现场标识”是指在发电企业厂区范围内安装的安全标识、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识、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设施等四类标识。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所属各工程公司涉及到与本规范有关的事项亦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工程公司应根据本规范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现场标识管理中的具体操作细节。 2 引用标准 GB 2894《安全标识》 DL/T 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原国家电力公司颁《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3 管理职能 3.1 各发电企业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是全厂现场标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本规范的规定,组织制订全厂现场标识制作及安装方案并组织实施。 3.2 各厂检修部门是全厂各类现场标识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全厂现场标识制作、安装及更换(燃料系统设备标识牌的安装及更换除外)。 3.3 各厂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具体提出全厂各类安全警告 牌、安全指示牌、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线等的操作(何 处 必 须 配 置 何 标识)方案。 3.4 各厂运 行部门负责具体提出全厂生产设备的设备标识牌及设备、管道 、支吊 架 、平 台 扶 梯 等油漆、色 环 、介 质 流 向 标识的操作(何 处 必 须 配 置 何 标识, 何 处 漆何 油漆)方案。 3.5 各厂行政 部负责具体提出全厂道 路 安全标识、消 防专 用标识的操作(何 处 必 须 配 置 何 标识)方案。 3.6 各火电厂燃料部负责具体提出燃料系统设备标识操作(何 处 必 须 配 置 何 标识)方案,并负责本部门设备标识牌的安装或更换。 3.7 在安装或更换设备标识牌时 ,必 须 请 有关运 行人员 或专 业技 术 人员 到现场核 对 标识牌上 的设备名 称是否 与现场设备相符 ,并经 运 行人员 或有关专 业技 术人员 验 收 合 格 签 字 后 方可移 交 运 行。 3.8 检修设备时 ,在有可能损 坏 设备标识牌的情况下,检修人员 必 须 先 行拆 下设备标识牌并妥 善 保管。恢 复 设备标识牌时 ,必 须 执行本标准第3.7 条 之 规定。 23.9 各厂安监部门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相关职责对现场标识的正确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