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编制通则 中油安〔2009〕318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管理,规范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本通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安全、环保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预案的编制工作。其他突发事件的预案编制工作可参照本通则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 预案编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坚持科学、实用、简明、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预案编制工作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集团公司级预案的编制工作。企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企业级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指导基层单位级预案的编制工作。 — 4 — 第二章 预案分级及组成 第五条 集团公司级预案由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组成。 第六条 总体预案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纲领性文件。总体预案对专项预案的构成、编制提出要求及指导,并阐明各专项预案之间的关联和衔接关系。 专项预案是总体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某一类或某一特定的突发事件,对应急预警、响应以及救援行动等工作职责和程序作出的具体规定。 第七条 企业及企业下属厂矿、公司级预案,按照上下衔接的管理要求,参照集团公司预案模式编制。 生产经营专业比较单一,经风险识别、评估后,认定突发事件应急职责、工作程序及响应、救援方案等比较简单的,可将总体预案与专项预案合并,编写突发事件综合预案。 第八条 基层单位级预案由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预案组成。现场处置预案是针对基层单位重大危险源、关键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及场所,以及大型公众聚集活动或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次生事故,编制的处置、响应、救援等具体的工作方案。 第九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当制定岗位应急处置程序。岗位应急处置程序作为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作业现场、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的规定动作,内容应简明、易记、可操作。 — 5 — 第三章 预案编制 第十条 集团公司及企业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集团公司和企业级预案编制方案的审定、预案审核及评审等工作。 第十一条 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预案或综合预案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协调专项预案的编制和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