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公司估值方法传统项目或公司的估值基于现金流基础:使用财务报表表中的 EBITDA(息税折旧前利润)数据乘以 8,再乘以特定行业的贝他系数即可快速得出谈判基础剩下的就是具体的微调了。但是对于早期互联网公司的估值,更多的是一种依靠经验与直觉的投资艺术而不是精确计算,另外还有一项辅助手段 DEVA 估值法。经验与直觉估值这里就不说了,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DEVA 估值法。其具体为股票价值折现分析法(discountedequityvaluationanalysis),适用于那些处于创意、创新、创业的早期阶段的公司或项目,他可能还没有产品/商品,有的甚至就是一纸梦想,但乐观的预计未来的市值或销售额的复合成长率高于 15%,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性。DEVA 最早由摩根斯坦利的分析师 MaryMeeker 提出。1995 年网景上市 4 个月后,米克尔和同事合作出版了论文《互联网报告》,文中提出的 DEVA 估值理论,很快成为了风险投资领域估值的参考标准。DEVA 依据的依然是网络时代每 18 个月芯片速度会增长一倍的摩尔定律,但在投资领域,18 个月的带来的不仅仅是价格下降一半,而且还是项目市值的指数增长,即 E=MCC(其中 E 为项目的经济价值,M 为单体投入的初始资本,C 为客户价值增长的平方值)。比如一部电话或一个网站,当只有自己一个客户时,他的价值基本为零,当锁定第二个客户后,就可以做很多的互动,附加价值也就被发现了,附加价值的测算是客户数量 2 的平方 4,当锁定第三个客户时,会加速发掘更多新价值,附加价值应该是 3 的平方 9,依次类推。另外,固定成本 M 和 C 为指数关系,即越过固定成本线后,后面的增长将不再与固定成本的线性变动相关联,而是指数型增长。比如,创建一个数据库后,计算机管理一名客户数据与管理一百万名客户的数据的潜力差距不大,但今后的客户广告投放收益则会是指数型变动的,为了追求这部分指数型增长价值,降价或免费吸引客户成为了其必然的选择。随后,DEVA 估值理论催生了新一轮大规模的并购。比如 A 公司有 100 个客户或连锁店,他的估值是 100 的平方 1 万;B 公司有 300 个客户或连锁店,他的估值是 300 的平方 9 万,两家公司估值合计为 10 万。如果推动两家合并,则会变成一家 400 个客户或连锁店的新公司,他的估值是 400 的平方 16 万,凭空产生的 6 万就是并购带来的规模效益。为了实现并购,赚到 6 万,B 公司愿意出价 2 万收购 A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