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室内装饰设计事务所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接装饰工程设计及咨询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2 国家及地方有关 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2.1 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装修面积约:2.2 设计内容:2.3 设计要求大气、高雅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01 原装饰平面图1 1-4 层平面图年月日02 原装饰天花图1 1-4 层天花图年月日03 消防系统图1 年月日备注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见附件)附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 平面布局图3 A3 白图合同生效后 4 个工作日2 部分效果图及主要立面图/ A1 展板A3 白图平面确定后 15 个工作日3 全部效果图整套 施工图/ A1 展板A3 白图方案通过后 16 个工作日4 图纸电子文件1 数据光盘备注方案提供后,如需变更调整,则提交施工图的时间顺延。另附:设计单位营业执照第五条设计收费5.1 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 元5.2 计算方式:( 2780 ㎡ X80 元/ ㎡=** 元)大写: * 拾* 万* 千* 百 元 整第六条付款方式6.1 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设计费总额的20%,即人民币44, 480 元。6.2出平面方案及概念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之日,付设计费总额的20%,即人民币 44 ,480 元。6.3 深化的平面设计方案、主要立面方案及主要空间效果图(约 10 张)经甲方确认之日,付设计费总额的25%,即人民币 55 , 600 元。6.4 提交全套装饰施工图经甲方确认之日,付设计费总额的25%,即人民币 55 ,600 元。6.3 待工程完工后15 天内,付清余款即设计费总额的10%,即人民币 22 ,240 元。第七条甲方责任7.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 /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 / 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文件的空间。7.2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