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规》和GB150 总汇内容提要:第一章范围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三章基本知识第四章材料第五章设计第六章无损检测第七章焊接第八章制造第九章热处理第十章有色金属1 第一章范围一、 《容规》范围(一)适用范围1、 最高工作压力 (pw)大于等于 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下同);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 大于等于 0.15m,且容积(V)大于等于 0.025m3;3、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二)《容规》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容器1、 与移动压缩机一体的非独立的容积小于等于0.15m3 的储罐、锅炉房的分气缸;2、 容积小于 0.025m3 的高压容器;3、 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 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空分设备中的冷箱;4、 螺旋板换热器;5、 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 (无塔上水) 装置中的气压罐, 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6、 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7、 电力行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组合电器(电容压力容器);8、 橡胶行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及承压的橡胶模具。2 (三)适用于所属压力容器的附件1、 安全阀;2、 爆破片装置;3、 紧急切断装置;4、 安全联锁装置;5、 压力表;6、 液面计;7、 测温仪表。(四)适用于除压力容器本体外还有1、 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或装置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的焊接坡口、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2、 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3、 非受压元件与压力容器本体连接的焊接接头。(五)《容规》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1、 超高压容器;2、 各类气瓶;3、 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4、 核压力容器、 船舶和铁路机车上的附属压力容器、国防或军事装备用的压力容器、 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 (不含夹套压力容器) 、各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直接受火焰加热的设备(如烟道式余热锅炉等) 。3 5、 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 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等于0.1MPa 的压力容器,不包括消毒、冷却等工艺过程中需要短时承受压力大于等0.1MPa的压力容器);6、 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包括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气缸或承压壳体等, 不包括造纸、 纺织机械的烘缸、 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7、 无壳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