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根教育局纪工委的有关要求,为规范我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提升集体领导决策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实施办法。第一条 . 本办法所称的“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本办法所称的集体决策是指学校党支部和校务会两种决策形式。对于需要通过教代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由教代会决定。第二条 . 重大决策的范围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 .学校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含学校办学的方向与方针、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和队伍建设规划、科研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 3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的制订; 4 .学校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含学校年度预算的制订和调整; 5 .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财务改革、后勤改革整合等; 6 .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7 .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 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 9. 学校人事编制、职称评定工作方案、人员晋升方案等; 10 .以学校名义行文的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含奖惩制度、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11 .工资、医疗、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政策与分配方案的制定与调整; 12 .重大的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3. 学校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 14 .学校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15 .其它应当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第三条 . 重要干部任免1. 中层干部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的任免、考核与奖惩;2. 校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选拔;第四条:重要项目安排1. 学校重大专项建设项目;2. 学校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等;3. 学校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第五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内:一万元以上;预算外:二千元以上。第六条:学校集体决策的机构1. 集体决策机构的形式是校务委员会、党支部支委会和学校中层干部行政会。2. 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关系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3. 党支部支委会讨论决定学校“三重一大”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