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入 股 合 同 贵 州 省 思 南 县 种 养 专业合作社 贵 州 省 思 南 县 文 家 店 镇 农 村 承 包 土 地 入股合同 县 镇 村 组 合同编号: 甲 方 ( 入 股 方 ) : 住 所 : 联 系 电 话 : 乙 方 ( 受 让 方 ) : 地 址 : 文 家 店 街 上 联 系 电 话 : 为 了 “响应贵州省省政府、铜仁市政府打造思南片区连片种植黑桃王国的政策号召” 为 了 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政策推动,统一规划,集中开发,规模经营,还利于民”的土地 流转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科学有序开展土地 流转工作,提高土地 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 承包法》、《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 有关政策的规定,甲 乙 双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 协商一致,就土地 承包经营权入 股 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镇 村 组 亩土地 (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核桃种植及林下种养、种养及产品深加工等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公司亩产利润20%(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专业合作社每年亩产年平均办法利润分配办法执行,理事会、与监事会共同完成)。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二、入股期限 入 股 期 限 为 27 年 , 自2013 年 04 月 20 日 起 至2040 年03 月 30 日 止 (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土 地 承 包 期 剩 余 期 限 ) 。 三 、股 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 地 入 股 后, 经乙方经营销售后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入 股 红利。 即每亩每年 由乙方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平均亩产值利润20%。 具体分配金额以当年 平均亩产值利润销售收入 经过 理事会、监事会共同计算分配当年 数额作为 作为 股 权红利。 具体分配数额向全体股 民张榜公布。 四、交付土 地 的时间 甲方应于 2013 年 年 月 日 之前将拟入 股 的土 地 交付乙方。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 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 到期后收回流转的土 地 。 2、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