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乡镇 20 年农村饮水工程 管道安装施工合同 项目管理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合同编号: 二 0 年 月 日 2 * * 乡镇 年农村饮水工程 管道安装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或国债项目 镇 村农村饮水工程的管道安装工程经过投标、邀标、议标,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 镇 村 第二条:工程内容 :安装 管道共 m 。详见第三条中的工程量清单。包括/不包括管沟开挖和回填工作。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合同实施总价/单价承包 。土方开挖 元/立方米,石方开挖 元/立方米,管沟回填 元/立方米。土石方开挖与回填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清单或单价表 序号 管道型号或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Ф 米 2 Ф 米 3 Ф 米 4 Ф 米 5 Ф 米 6 Ф 米 7 Ф 米 8 Ф 米 9 Ф 米 合价 米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 3 1. 工程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单价合同为估算合同价,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以上工程量的增减按下述原则进行,若工程量增减 15%,在增加或减少的 15%以外,按照相应价格减少/增加 10%作调整;若工程量增减 15%以内(包含 15%)由承包人承担风险。 第五条:付款方式 :1、预付款: 无;2、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由承包方垫资修建,工程完工经初步验收后,付工程总额的 85%,留 15%保留金。3、完工支付:完工后经工程造价审计和甲方组织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扣留保留金总额的 2/3。 4、最终结清:合同质保期结束,经发包人认可的安装质量无异议后支付。剩余的保留金额(质保金)支付由乙方提交支付申请,由监理人出具支付证书后,在 7—28 天内由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