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书 --------------------------------------------------------------------------- 2011 年4 月26 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张军、张国才、李桂荣、刘文波、等 人发起,于 2011 年4 月26 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本社名称:莫力达瓦旗小青背杂豆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壹佰万元整。 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 理事长本社住所: 莫旗坤密尔堤办事处兴泉村。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 比 例 返 还 。 第四 条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 象 ,依法为成员提 供 农业生 产 资料 的购 买 ,农产 品 的销 售 、加工 、运 输 、贮 藏 以及 与农业生 产 经营有关的技 术 、信 息 等服务。主要业务范 围 如 下 :杂草 、大豆、玉 米 、马 铃 薯 、白 瓜 籽 种植; 农副 产 品 购 销 ;组 织 采 购 成员所需 的生 产 资料 (农药 、种子 用 于成员自用 ) ; 牛 、马 、羊 生 猪 养殖 ; 畜 产 品 购 销 ; 组 织 采 购 成员所需 的牲 畜 饲 料 ; 开展成员所需 的加工 、包 装 等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 定规定应 经许 可 的,未 获 许 可 不 得 生 产 经营) 。 上 述 内 容 与工 商 行政管理部 门 颁 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 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 容 相 符 。 第五 条 本社对 由成员出资、公 积 金 、国家 财 政直 接 补 助 、他 人捐 赠 以及 合法取 得 的其 他 资产 所形 成的财 产 ,享有占 有、使 用 和处分 的权利,并 以上 述 财 产对 债 务承 担责 任 。 第六 条 本社每 年提 取 的公 积 金 ,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依比 例 量化 为每 个 成员所有的份 额 。 本社成员以其 出资额 和公 积 金 份 额 为限 对 本社承 担责 任 。 第七 条 经成员大会讨 论 通过,本社投 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 容 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