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格式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行为,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为 x x 省 x x 市 x x 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x x 省 x x 市 x x 县
第三条、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 x x 元,成员 x x 人
第四条、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宗旨(原则)
(一) 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 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 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额(量)按比例返还
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 繁荣社会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步入小康生活水平
第六条、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谋求为长久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七条、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人为: A
E… … … … … … … …
第二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方针 第八条、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1 、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
2 、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
3 、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于住所地、逐渐向省内外延伸发展,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信誉,树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