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方 回 填 项 目 承 包 合 同 甲 方 : 地 址 : 法 定 代 表 人 : 乙 方 : 地 址 : 法 定 代 表 人 : 经 甲 乙 双 方 充 分 协 商 , 甲 方 同 意 将 “ ”打桩前土方 回填项目承包给乙 方 施工, 为明确双 方 权利义务,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 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 规, 并结合中山市有关规定 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双 方 共同 遵守执行
第 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 点: 市 第 二条 承 包 内容 1
负责土方 按甲 方 要求的进度进场回填(约 万 M3); 2
土方 进场前需先提供样品由甲 方 确认, 并按确认的样品进场; 3
负责土方 的场内外运输, 堆放在指定 地 点、部位, 按甲 方 现场施工员确定 的标高按要求使用机械整平
范 围 外 的 机 械 台 班
第 三条 承包方式 包 工 包 料 、包 机 械 、包 质 量 、包 安 全 、包 文 明 施 工 、包 场 外 发 生的 一 切 事 项 处 理 及 费 用
第 四条 工期 1、整 个 项 目 土 方 回 填 总 工 期 定 为 天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其 中 第 一 期 土 方 万 M3 回 填 工 程 工 期 为 天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2、如 遇 大 雨 等 人 力 不 可 抗 拒 的 自 然 灾 害 或 甲 方 原 因 造 成 停 工 ,经 甲 方 代 表 签 证 确 认 后 工 期 顺 延
第 五条 计量方式和承包价格 1、计 量 方 式 : 土 方 回 填 前 甲 乙 双 方 先 实 测 确 认 现 场 地 坪 面 标 高和 回 填 土 面 标 高 , 土 方 回 填 后 实 测 是 否 达 到 甲 方 确 认 的 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