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材料的基本要求
①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能够安全地承受设计荷载 ②材料本身的质量已轻为宜,以减轻下部结构和地基的负荷 ③具有与使用环境相适宜的耐久性,以减少维修费用 ④用于装饰的材料,应能美化建筑,产生一定的艺术效果 ⑤用于特殊部位的材料,应具有相应的特殊功能,例如屋面材料能隔热、防水,楼板和内墙材料能隔声 2
土木工程材料按化学成分分类:无机材料、有机材料、复合材料 3
土木工程材料的发展方向: ①研究高性能材料 ②充分利用地方材料 ③节约能源 ④材料中不能使用有损人体健康的添加剂和颜料,同时开发对人体有益的材料 ⑤产品可再生循环和回收利用,无污染废弃物以防止二次污染 4
土木工程材料的技术标准:GB-----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QB-------企业标准 第一章 土木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质 密度 : 材料在绝对密实状态下(不包括材料孔隙在内的体积),单位体积的质量 表观密度 : 材料在自然状态下(包括材料内部孔隙的体积),单位体积的质量 堆积密度 :材料为散粒或粉状,在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大小关系: 密实度 :材料体积内,被固体物质充实的程度 孔隙率 :材料体积内,孔隙体积所占的比例 填充率 :散粒材料堆积体积中,颗粒填充的程度 空隙率 :散粒材料体积中,颗粒之间的空隙体积所占的比例
亲水性:材料与水接触时能被水润湿的性质 憎水性:材料与水接触时不能被水润湿的性质 吸水性:材料在水中通过毛细孔隙吸收并保持水分的性质,用吸水率表示 吸湿性:材料在一定温度和湿度下吸附水分的能力,用含水率表示 耐水性:材料抵抗水破坏作用的性质,用软化性质表示 软化系数的范围在0---1 之间
用于水中、潮湿环境中的材料,必须选用软化系数不少于 0
85的材料;用于受潮较轻的或者是次要结构,则不宜小于 0
85 通常软化系数大于 0
85 的材料称为耐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