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灾害防治及应急救灾知识 第一章 避灾路线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 井下人员在接到撤退命令之后,应向救灾指挥部了解灾害的性质,灾区范围、目前情况以及避灾路线,在班组长、瓦检员、安全员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按救灾指挥部所定的路线撤退
在撤退过程中应保持镇定,切勿惊慌失措,更不能单独行动,如果在撤退途中情况有变,班组长等带队人员应采取果断应急措施,按该中拟定的办法组织矿工自救互救(井下各工作地点发生灾变时,首先应先切断电源)
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的避灾路线: 一、当事故发生在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 当事故发生在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应立即进行全矿井反风
灾区附近人员在反风前应戴好自救器,迅速绕就近新鲜风流巷道→灾区上风流侧巷道→西风井→地面
其它地点工作人员(指远离灾区以外的采区内工作人员)应戴好自救器→撤至采区回风巷道→西风井→地面
二、当事故发生在其它地点 矿 井 灾 害 防 治 及 应 急 救 灾 知 识 教 案 --第 1页矿 井 灾 害 防 治 及 应 急 救 灾 知 识 教 案 --第 1页灾区下风侧人员迅速戴好自救器,就近绕新鲜风流巷到火区上风侧巷→+400m 水平南翼轨道大巷→副井→地面
(附避灾线路图) 三、各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必须在中明确标明,并附详细的避灾路线图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的避灾线路: 主、副井井底及井底车场附近的人员应立即升井到地面;其他地点的人员应迅速沿回风巷道撤至西风井,通过梯子间升井;如果来不及撤出,应尽量向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撤退
第二章 矿工自救与互救 井下一旦发生灾变事故,矿山救护队在未赶到灾害现场之前,矿工的自救与互救对于减少伤亡,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因此,必须加强对矿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