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有关问题答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农用地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用地标准》),将从年月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制修订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制修订《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有什么背景和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年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要求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自年发布实施以来,在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已不能满足当前土壤环境管理的需要
该标准一是不适应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需要;二是不适用于建设用地
《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出台,将为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于贯彻落实《土十条》,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名称为什么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答:《土十条》明确要求土壤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
这个思路汲取了国外几十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经验和教训
为充分体现《土十条》风险管控的思路,《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采用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名称
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立足国情
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超越国情制定土壤标准
二是问题导向
《农用地标准》充分考虑我国土壤环境的特点和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