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私法概述1、国际私法的含义:国际私法是以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相结合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P52、简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含义及其产生原因 P77 含义: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是指对于同一涉外民商事关系,因涉及各国(法域)民商事法律规定不同且都可能对它适用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抵触现象
产生原因:① 各国民商事法律对于同一问题所做出的具体规定不同
② 各国之间存在正常的民商事交往,出现大量国际民商事关系
③ 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
④ 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商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3、简述国际私法调整对象及方法 P2 调整对象:国际民商事关系调整方法:① 间接调整方法,是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法中之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之间具体的实体权利义务内容的一种调整方法
② 直接调整方法,是指直接规定了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之间具体的实体权利义务内容的一种调整方法
4、简述国际私法范围(规范组成)P6① 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这种规范是确定外国的自然人、法人甚至外国国家、国际组织在内国民商事领域的权利义务的规范
② 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选择规范或法律适用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基本规范,是指明某一国际民商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③ 国际统一实体规范:这种规范就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具体规定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④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时专门适用的程序规范
⑤ 国际商事仲裁规范:是指对发生在国际贸易、国际运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保险以及其他各种国际商事交易中的争议进行仲裁解决的规范
5、简述国际私法渊源特点及其主要类型 P9特点:①双重性:即有国内法渊源,又有国际法渊源
②差异性:即由于各国立法这对国际私法的内容和范围认识不同,各国对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