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管理法规与政策一、我国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的特点“三位一体”体制:即机构管理上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节目宣传以同级党委领导和上一级广电部门指导;在广电机构性质和职能上,提出“双重职能”思想,中央和地方各级广电机构既是新闻宣传机关,又是事业机关,中心工作是宣传
一、我国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的特点2013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成立,正部级单位,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是有关新闻、出版、广播、电影和电视领域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等
二、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立法现状专门立法法的位阶比较低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颁布,201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修订
2、其他有关广播电视的行政法规3、行政规章三、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管理的政策法规专门立法:《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管理规定》1、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的申请与审批(1)设台的审批机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三、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管理的政策法规(2)设台主体资格《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4、5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原则上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设立
国家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管理的政策法规(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及合并条件、审批程序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和节目设置范围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须提交的申请材料三、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管理的政策法规(4)对广播电台电视台台名、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