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为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 营造以德治校、 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 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的提高,更好地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一)评选范围:从一线教师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有良好的师德风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
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2.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能以学校的发展为己任,与学校共荣辱
3.有较为典型的爱生事例,并得到全体教职工的认同,在校内起表率作用
4.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自控能力,同事之间关系和谐,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
5.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家长、学生的充分认可,满意度在校内名列前茅,无教学事故
(三)评选方案以《 小学师德标兵考核细则》为标准(见附件一)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 “一票否决 ”,取消参评资格
1.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2.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者; 3.凡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4.在工作时间炒股、网上聊天、玩游戏及观看电影者等;5.工作不务实,上课期间接听手机,有旷课、迟到等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监考迟到、早退、中途出场、 看书报杂志、 打手机、 阅卷、改作业、玩电游等现象者;6.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活动者;三、评选办法和程序1.自主申报,事迹公示,群众测评
2.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评选
3.评选结果向全校教职工公示
附件一:小学师德标兵考核细则附件二:小学 “师德标兵 ”推荐表附件一:小学师德标兵考核细则教师姓名: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得分思想政治(20 分)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