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方案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按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由多个监理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他们在服务工作内容上实行着“全过程的监理”,可概括地表述为:监理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主要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施工招标准备的各项工作;在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则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全面控制,对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实行监理制度,便在业主与承建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事实证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增进效益 ,是工程建设实现 速 度与效益 ,数 量与质量有机结 合的重 要措 施。根 据本 人 的实际 工作经历 ,现 就 如 何 有效地开 展 工程建设完 工后的监理工作,作进一步探 讨 。 一、监理依据和工作重 点 1、工程保修监理依据。工程保修是指工程质量保修,监理应 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 范》 、《 深 圳 市 施工监理规 程》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和设计 文 件 、工程质量验 评 标准进行。为了确保保修及时 保证质量施工合同还 应 规 定工程质量的保修金 额 ( 一般 为工程总 造价的5%) 和保修金 的预 留 与支 付 方法 以及保修金 的利率 。经过业主方与承包商协商,也 可以签订专 项工程保修合同。 2、关 于工程保修期的计 算 。关 于工程的保修期限 应 依据监理单位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期限。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是监理业务期限,目前一般保修期监理定为1年,而施工合同规定的是承包商对工程负责报修的期限,但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故施工合同规定除屋面防水工程等为5 年,其余部分工程保修期定为2 年。 3、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重点应根据具体工程对象和工程使用状况确定。笔者认为以下内容应列为监理重点: (1)对应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应关注其观测成果和观测方法、技术要求以及是否已沉降稳定,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设计和质监部门分析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