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莲峰镇人民政府关于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补偿效益和加大监管力度等日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看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镇健康、稳步、持续发展
根据《关于对永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永人大办通[2010]年 20 号),现将莲峰镇新农合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 年新农合工作相关基本情况 (一)、对《永善县2010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1、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
合作医疗基金按规定累计提取筹资总额的10%后,30%用于门诊补偿,70%用于大病住院补偿,并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报销减免
2、严格减免报销标准及程序
按照《永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规定,严格执 行现场 门诊减免和住院补偿,对参 合农民群 众 的医疗费 用经 严格审 核 后,按规定的比 例 给 予 报销,进行现场 减免,严 2 格按比例报销
并对村医处方进行严格审核
(二)、加强对乡村医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到镇卫生院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县卫生局组织的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2010 年度的参合及减免报销情况
1、2010 年莲峰镇参合资金情况为:实际收取参合基金为579600 元,财政垫资134520 元,盖到县新合办资金总额为714120 元
2、2010 年莲峰镇1-6 月减免报销总额为1258062
(四)、2011 年度的参合筹资情况
1、2011 年度针对我镇外出人口多、外出时间长、外出人口涉及面较广的实际情况,镇党委政府采取“五包”“四谁”为主要措施,动员镇、村、组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