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承揽协议 甲方(定做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 _ _ _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业务负责人: 甲方因工作需要,为妥善解决消防维保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 消防维保 等工作业务订立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和履行: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第一条:承揽标的 1.1 甲方交由乙方承揽的业务为: 消防维保工作 。(具体任务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及每月工作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乙方承揽工作”)。 第二条:协议期限 2.1 协议期限为 1 年,自 年 4 月 20 日起至 年 4 月 19 日止。 第三条:承揽方式 3.1 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按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前文所述劳力是仅指乙方指派到甲方承担乙方承揽工作的员工(以下简称“乙方员工”)。 3.2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工作场所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甲方提供休 息 场所的,乙方负责日常 管 理和维护 ,损 坏 休 息 、工作场所物 品 ,照 价 赔 偿 。 3.3 乙方应确 保其员工具体的工作时间遵 守甲方相 关作息 时间的规章 制 度 及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 条:价 款与 费 用 4 .1 计价 方式及标准 :按甲方管 理 标准 作为核 算 标准 (含 税 价 ,见附 件 ) 除 甲方对 员工数 量 有特 殊 要求 外 ,乙方应合理 地安排员工数 量 ,以保证 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但无 论 乙方向甲方指派多 少 名 员工,甲方均 按上 述方式及标准 支 付相 关费 用。如果 对 承揽业务,甲方有标准 配 置 规定的(岗 位 标配 ,见附 件 ),乙方应最 低 限度 的满 足 要求 。 4.2 支 付办 法:甲方按约 定标准 每月对 乙方工作量 进 行核 算 ,每月_ 2 5 日之 前(如遇 节 假 日顺 延 )向乙方结算上月费用(费用为包干价共计2 7 5 0 0 元,前十一个月每月费用为2 2 9 2 元,最后一个月费用为2 2 8 8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后甲方付款,甲方付款,款项直接支付到乙方银行账户,所付费用已包含发票税、营业税和管理费等费用。 4.3 甲方相关部门每月底依据《考核细则》(见附件)及相关规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