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档案 (消防十二项管理制度)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二○一一年度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监制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七、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XXXX 有限公司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XXXX 有限公司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三、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五、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XXXX 有限公司 四、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