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中提炼概括的,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
具体包括: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 ,绘 制逃 生 疏 散 路 线 图 ,及 时检 查 、消除 火灾隐患
九 、室 内 装 修 装 饰 不宜 采 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 接 电源 线 ,不超 负 荷 用电,及 时更 换 老 化 电器设备和线路 ,外 出 时要关 闭 电源 开 关
十一、正确使用、经 常检 查 燃气 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 泄 漏 ,迅速关 阀 门、开 门窗 ,切 勿 触 动电器开 关 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 育 儿 童 不玩 火,将 打火机 和火柴 放在儿 童 拿 不到 的地方
十三、不占用、堵 塞 或 封 闭 安全出 口 、疏 散 通道 和消防车 通道 ,不设置 妨 碍 消防车 通行和火灾扑 救的障 碍 物
十四、不躺 在床 上 或 沙 发上 吸烟,不乱 扔 烟头
十五、学 校 和单位定期 组 织 逃 生 疏 散 演 练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 察 安全出 口 和疏 散 通道 ,记 住 疏 散 方向
十七、遇 到 火灾时沉 着 、冷 静 ,迅速正确逃 生 ,不贪 恋 财 物 、不乘坐电梯 、不盲 目 跳楼
十八、必须 穿 过 浓 烟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