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海南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海南金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 2、 工程名称: “东海椰苑”1#~17#楼(室内)消防安装工程 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93800 m2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干造价、包工程质量、 包安全施工、包消防报建和验收手续及验收相关费用。 5 、承包工期:室内消防工程完工日期指与主楼工程工期同步,以小区室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为竣工日期。 二、消防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室内)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均属于施工单位承包范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4、消防广播系统 5、消防正压 送 风 系统 6 、上述系统的施工、安装、联动调试。 7 、本消防安装工程只包含室内工程,管线预埋或安装至室外一米止;小区室外消防管网及水泵房相关消防设施、室外自动报警系统、管线等工程均不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图纸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和验收相关费用)和验收要求,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确认,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 3 0 .0 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合同固定总价在工程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增或调减。 四、工程要求: 1 :承包方严格按消防部门批复后的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五、材料设备供应: 1 、主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经发包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安装。 2 、承包方必须确保所采购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与合同附件所列品牌、规格型号一致。 3 、消防工程材料品牌、规格、型号详见合同附件 六、工程结算: 1 、承包方在消防工程竣工后 1 5 天内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合同进行竣工结算。 2、施工中如因发包方和设计院要求需要对某些系统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必须凭发包方技术总监签字认可的签证单和设计院的变更单,其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执行海南省 2000 年《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