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部分的第4、5、6、9 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GAX X《消防机器人》目前拟分为 9 个部分: 一一第1 部分:消防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 一一第2 部分:消防灭火机器人: 一一第3 部分:消防侦察机器人; 一一第4 部分:消防排烟机器人; 一一第5 部分:消防救援机器人; 一一第6 部分:消防洗消机器人; 一一第7 部分:消防照明机器人; 一一第8 部分:防暴机器人; 一一第9 部分:排爆机器人: 本部分为 GAXX 的第1 部分
根据国内目前消防机器人的生产、使用情况以及今后较长时期内我国消防机器人的发展规划,编制了本部分标准
本部分标准首次发布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四分技术委员会(SAC/TCll3/SC4)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消防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fire robot GAXX
-XXXX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机器人的术语、分类、型号编制、功能、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陆地上行走的各类消防机器人,不适用于在空中或水面、水下等执行消防作业的其它特种机器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6—2007 标准电压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1173—1995 铸造铝合金 GB/T 1176—1987 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