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泡沫灭火、冷却水量计算书 本计算书的计算依据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甲方提供的图纸、灌区资料等
基础资料:罐区布置图(甲醇、柴油罐等)D=3
1m H 壁=5
6m;消防泵房距灌区管线距离为245m
详见设计专篇
第一步:泡沫系统设计计算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 第7
3 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 第7
8 条 本场所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 一、泡沫灭火系统扑救储罐区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按式5
1 计算,并应按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管道剩余量三者之和最大的储罐确定: M1 = A1 ·R1 ·T1 +n·Qf·t + V (3.1.l—1) 式中:M1 -- 扑救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L); A1 --单个储罐的保护面积(m2); R1--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L/min·m 2); T1--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min); n --计算储罐的辅助泡沫枪数量; Qf--每支辅助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 L/min); t --泡沫枪的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min); V--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L)
(1)计算混合液流量: 项目泡沫灭火、冷却水量计算书 F着截=3
1416•D2着/4=3
1416×(3
1)2/4=8(m2) Q混计=q混规•F着截/60 ……………(L/S)(式1) 式中:q混规为低倍数泡沫灭火供给强度,查规范(GB50151-2010)5
3 水溶性的甲、乙、丙类液体(甲醇、乙醇、丁酮、丙烯腈、醋酸乙酯供给强度12L/min·m2,连续供给时间 25min)得:q混规=12L/mi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