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 推断) 书》管理制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 推断) 书》管理制度一、领用、发放制度㈠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推断 ) 书》领用、发放、收集由医务科负责管理,医务科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㈡ 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推断 ) 书》领用、发放登记记录。㈢ 各相关科室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推断 ) 书》使用完后,请电话与医务科联系,医务科医师会及时补充发放。㈣ 各科室对领用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推断) 书》进行专项管理,不得遗失。二、使用登记制度㈠ 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应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 推断) 书》。㈡ 各临床科室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推断) 书》登记记录。㈢ 记录内容包括死者姓名、 性别、年龄、死因诊断、 死亡时间、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 推断) 书》编号等内容。㈣ 医务科及临床科室对登记记录进行检查、审核,进行考核。死亡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一、按照江门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推断) 书的基本格式及填写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二、应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楚,不能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三、死亡证明书正面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四、实足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如为婴儿,可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五、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填写要求,可分两部分报告。1、在第Ⅰ部分( a)中填写 最后造成死亡的那个疾病诊断,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 如肺心病、 脑出血、颅骨骨折(不要填写呼吸循环衰竭等情况) ;(b)中填写引起( a)的疾病或情况,如肺气肿、高血压、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骑自行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等);(c)中填写引起( b)的疾病或情况,如慢性支气管炎。2、 在第Ⅱ部分中填写那些与第Ⅰ部分无关,但促进了死亡的其他疾病或情况。3、依顺序填写( a)、(b)、(c)、(d)各项,以便寻找造成死亡的源头(原始)原因,即“根本死因”六、死亡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被调查者姓名、与死者的关系、联系住址或单位、联系电话、死因推断、调查者姓名及日期。七、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 (他杀、自杀)的,应向医务科、总值班报告,并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协助确定死因。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 推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