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三级医院护理质量评价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一级指标——护理组织管理(100 分)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评价方法及扣分标准组织体系15 1
有院长(或副院长)领导下的护理组织管理体系,逐步执行(护理部——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管理
(3 分)2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合理,包括分管护理工作的副院长、各级护理管理人员、与护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部门(如医务、门诊、院感、质量控制等部门)
每年至少召开2 次工作会议
( 4 分)3
护理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与相关科室人员及职能部门有联席会议或其他协调机制,逐步实现垂直管理
(3 分)4
各级护理管理岗位职责明确,有考核机制和标准,定期组织考核
(5 分)现场查看护理部及相关部门资料,并访谈分管院领导、护理部主任、副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了解工作落实情况
每项工作部分落实扣1 分,未落实不得分
目标管理20 1.有院、科两级护理管理目标
(4 分)2.健全护理质量评价指标及标准
(4 分)3.相关人员知晓上述内容并履行职责
(4 分)4.各级护理管理者负责落实护理管理目标并按标准实施护理管理
(4 分)5.护理部定期对护理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标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分析、反馈,有整改措施
(4 分)现场查看护理部及相关部门资料,访谈分管院领导、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了解工作落实情况
1. 每项工作部分落实扣1 分,未落实不得分
未体现持续改进扣2 分
工作规划15 1.护理部有护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质量、培训等),与医院总体规划和护理发展方向一致,中长期规划在年度计划中有体现
(3 分)2.相关人员知晓规划、计划的主要内容
(3 分)3.有效执行护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4 分)4.护理部对规划、计划落实情况有追踪分析与总结:至少每2 年分析一次中长期规划落实情况;护理年度工作计划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