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标准与要求等级得分A B C D 1 课程理念(50 分) 1
1 理念学习(20 分) 1
1 学习理念学习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学习记录内容全面、详实10 8 4 2 1
1 宣传理念通过会议、校报、校刊、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全面地向师生和家长宣传新课程理念10 8 4 2 1
2 理念体现(30 分) 1
2 校园文化[1]自然和人文的校园环境充分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15 12 6 3 1
3 办学思想有符合素质教育的办学理念、 学校发展规划、 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并能够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15 12 6 3 2 课程开设(150 分) 2
1 课程计划(30 分) 2
1 学习领域 ▲▲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方案) 要求 [2],整体规划八个学习领域, 合理制定三年课程开设方案,满足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的需要20 2
2 选课制度按照《山东省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意见(试行)》[3] 的要求,制定学校选课指导方案,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10 8 4 2 2
1 必修科目开设 ▲▲执行课程方案, 开齐必修课程
各年级必修科目安排、 学分设置合理,能满足学生获得毕业所必须学分的需要30 2
2 科目开设(120 分) 2
2 必修模块开设 ▲▲按照课程方案要求, 开足各必修模块课时, 配齐各学科专任教师,不随意增减必修模块的课时总数30 2
3 选修Ⅰ模块开设按照课程方案要求,选修模块开设数量既能满足更多学生自主选择的要求,又能满足学生获得毕业所必须学分的需要30 24 12 6 2
4 选修 II 开发与实施按照《山东省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学校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