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宿州“上大压小”热电工程 2×350MW 超临界机组 第五批辅机设备招标文件 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 分包号:GDCX-FJZB10-290-07 第二卷 技术部分 招 标 人: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安徽省电力设计院 二〇一〇年八月 1 批 准: 审 核: 校 核: 设 计: 1 1 概述 1 .1 一般要求 1.1.1 本技术规范书为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购买一套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而提出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内容包括设备的供货范围、功能规范、技术要求、验收试验、工程管理及所有必需的其它事项。 1.1.2 本次工程招标采购的买方为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卖方为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及技术服务集成商。 1.1.3 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的仅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必须仔细阅读技术规范书的全部条款,提供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最新版本的标准和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所规定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和相应的技术服务。 1.1.4 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本公司相应的资格文件。卖方必须取得质量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必须具有供货厂(商)授予的代理经销授权书。投标的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有关行业管理检测机构的检测试验和中国电力行业的入网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1.1.5 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本公司相应的工程业绩表(特别是电力行业内的业绩)。卖方提供的数据网接入设备必须具有在安徽电网内稳定运行3套以上及 2年以上的业绩。 1.1.6 本技术规范书的解释权属于买方。未经买方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对技术规范书做出任何修改。在未经双方商定作为合同技术附件之前,买方单位保留技术规范书修改的权利,可以及时提出变更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与相关系统接口要求改变以及安装环境发生变化等所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事项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1.7 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第一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工程的其它技术文件,如设计联络会纪要、双方确认的测试和验收文件等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1.8 本技术规范书中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协商确定。 1.2 工程概况 本期工程扩建 2*350MW热电机组,以 2回 220kV出线接入安徽 220kV网架。根据安徽省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工程及目前《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