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装饰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3的要求,适应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二、本装饰定额的适用范围:1
安徽省境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单独装饰工程、改建及二次装饰工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三、本装饰定额的作用:1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2
是编制与审核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和控制价的依据;3
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4
是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5
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拔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本装饰定额编制的依据: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年);3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1999年);4
省内近期补充定额和外省有关资料等
五、本装饰定额的编制原则:1
本装饰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目前本省大多数装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本装饰定额在编制时吸收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并依据国家产品标准、装饰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省标准图集等编制的
六、本装饰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 包 括 基 本 用 工 、 超 运 距 用 工 、 人 工 幅 度 差 、 辅 助 用 工
七 、 本 装 饰 定 额 采 用 的 建 筑 装 饰 装 修 材 料 、 半 成 品 、 成 品 均 按 符 合 国 家 质 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