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检验前需先确认所使用工作平台清洁及配带清洁手套。7、不合格判定项目描述与示意图不合格判定项目描述与示意图::全部详见附页全部详见附页。。 5.3 次要缺点(Minor Defect):系指单位缺点之使用性能,实质上并无降低其实用性,且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一般为外观或机构组装上之差异,以MI表示之。6、检验前的准备检验前的准备:: 6.1 检验条件:室内照明500LUX以上,必要时以(4倍以上)放大照灯检验确认。 6.2 ESD防护:凡接触PCBA半成品必需配带良好静电防护措施(一般配带防静电手环接上静电接地线或带防静电手套)。 4.4 不合格缺点状况(Nonconforming Defect Condition):此组装状况为未能符合标准之不合格缺点状况,判定为拒收状况。5、缺点定义缺点定义:: 5.1 严重缺点(Critical Defect):系指缺点足以造成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缺点,称为严重缺点,以CRITICAL表示之。 5.2 主要缺点(Major Defect):系指缺点对制品之实质功能上已失去实用性或造成可靠度降低,产品损坏、功能不良称为主要缺点,以MA表示之。4、标准标准:: 4.1允收标准(Acceptance Criteria):允收标准为理想状况、允收状况、不合格缺点状况(拒收状况)。 4.2理想状况(Target Condition):此组装状况为未符合接近理想与完美之组装状况,能有良好组装可靠度,判定为理想状况。 4.3 允收状况(Accetable Condition):此组装状况为未符合接近理想状况,判定为允收状况。 3.4 如果符合不合格判定内容的则做为不合格产品,按照不合格产品处理方法去处理。 3.5 示意图只作参考,不是指备有图的零件才做要求。 3.6 有的产品零件类别无示意图,则可以参照其它类别的示意图。 3.7 标准中的最大尺寸是指任意方向测量的最大尺寸3、标准使用注意事项: 3.1 本标准中的不合格就是指导符合标准里面规定的不合格判定。 3.2 判定中对IQC各项外观检验项目分别作要求。 3.3 如果没有达到不合格判定内容的当合格品;1、目的目的:: 规范公司产品质量标准,对外观检验不良判定准确,使产品质量得到保证。2、范围: 本标准制定了公司外协生产的各类板卡PCBA外观检验不良判定标准。一.PCB半成品握持方法半成品握持方法::理想状况(TARGET CONDITION)(A)配带干净手套与配合良好的静电防护措施。(B)握持板边或板角执行检验。允收状况(ACCETABLE CONDITION)(A)配带良好静电防护措施,握持PCB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