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 认证 第 4 条 (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xt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3 年 1 月 23 日第2002/95/EC 号 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外经贸部科技司翻译,仅供参考)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 注意到成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其中第95 条, 注意到欧盟委员会的建议 , 注意到欧盟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 注意到欧盟地区委员会的意见 , 按照欧洲共同体条约第251 条所规制的程序行事并根据协调委员会于2002 年 11 月 8 日通过的 联合文本 , 鉴于: ( 1)各成员国为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有害物质而制订的法规或行政措施之间存在的差异 能产生贸易壁垒和扭曲共同体内的竞争,甚至对单一市场的建立及其功能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有必 要协调成员国在此领域的法规,以利于保护人类健康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合乎环境要求的回收和处 理。 ( 2)欧盟理事会于2000 年12 月7~ 9 日在尼斯召开的会议上批准了部长理事会于2000 年12 月 4 日就预防原则通过的决定。 ( 3)欧盟委员会1996 年 7 月 30 日回顾共同体废弃物管理战略的通讯强调了减少废物中有害物 质含量的必要并指出制定在产品和加工过程中限制使用这些有害物质的欧共体法规的潜在益处。 ( 4)理事会1988 年 1 月 25 日为消除镉 环境污染的欧共体行动计划的决定要求欧盟委员会刻 不容缓地发展该计划中的特殊措施。人类健康也必须得到保护,因此应实施一个特别限制镉的使用 及加快研究其替代品的整体战略。决定强调在不存在适当的和更安全的选择的情况下应限制镉的使 用。 ( 5)证据表明,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2003 年1 月27 日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2002/96/EC 号指令规定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处置措施对于减少与涉及的重金属和阻燃剂 相关的废物管理问题很必要。然而,尽管有那些措施,但在目前的废物处理中仍将继续发现报废电 子电气设备的实质部分。即使报废电子电气设备被分类收集并遵守回收程序,但汞、镉、铅、六价 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的成分仍有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形成危险。 ( 6) 考虑到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确保显著减少这些物质对健康和环境形成的危险的最有效的、 且在共同体内可实现所选择保护水平的方式是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以安全或更安全的物质替代它们。 限制这些有害物质的使用也就是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