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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A 14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 DB33/T 498—2004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 Clean up regulation of archives for administration punishment case 2004-11-04发布 2004-12-04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浙 江 省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档 案 整 理 规 则 --第 1页浙 江 省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档 案 整 理 规 则 --第 1页DB33/T 498—2004 I 前 言 为了规范制作、妥善保管和科学整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保障和监督行政主体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更好地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省档案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档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淑芳、王群
浙 江 省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档 案 整 理 规 则 --第 2页浙 江 省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档 案 整 理 规 则 --第 2页DB33/T 498—2004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定义、归档文件的要求、档案的整理、档号编制、案卷格式、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电子目录数据库
本标准适用于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中形成的档案的整理
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档案整理可以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156-2003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 GB/T 9705-1988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