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国办发 〔〕号)精神、 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号)精神》,参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试行)》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岳办〔〕号)要求,在全面总结我市近年来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改革要求、实现全过程覆盖
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审批全过程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我市范围内的所有新建、改建、 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除外)
事项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 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明确各阶段责任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
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2 / 17 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 (发改部门牵头)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部门牵头);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消防、人防等部门的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
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 中介服务、 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建立标准化流